區人社局、各鄉鎮財政所、貴城財政所、港城財政所:
根據《港北區人民政府關于港北區2021年中央及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安排方案的批復》(港北政函〔2021〕48號)、《關于審定港北區2021年中央及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安排方案的請示》(港北扶移請〔2021〕23號)、區鄉村振興局《關于申請調整下達港北區2021年中央及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就業扶貧資金的函》及區人社局《關于申請調整就業扶貧項目資金的函》,現調減區人社局2021年中央和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就業扶貧項目資金(貴財預〔2021〕89號、港北財追〔2021〕315號)239.976萬元。分別下達到各鄉鎮(街道)(詳見附件)。請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支出功能科目“2130505生產發展”。
要按照《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以及自治區銜接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切實加強銜接資金監管力度,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指導資金使用單位對銜接資金和項目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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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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