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性質
(一)名稱:博物館年檢
(二)性質:其他行政權力
二、設定依據
《博物館管理辦法》(2005年12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35號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條第一款:博物館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市(縣)級文物行政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工作報告內容應當包括有關法律和其他規定的執行情況,藏品、展覽、人員和機構的變動情況以及社會教育、安全、財務管理等情況。市(縣)級文物行政部門應當于每年4月30日前,將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博物館年度檢查的初步意見報送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應當于每年5月31日前,將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博物館的年度檢查情況進行審核,并匯總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備案。
三、實施權限和實施主體
貴港市港北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負責轄區縣級博物館年度檢查。
四、實施對象和范圍
貴港市港北區轄區內縣級博物館。
五、受理條件
檢查上一年度工作報告內容應當包括有關法律和其他規定的執行情況,藏品、展覽、人員和機構的變動情況以及社會教育、安全、財務管理等情況。
六、申請材料
根據《博物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
1. 上一年度工作報告
?七、辦結時限
(一)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二)承諾辦結時限:1個工作日
八、辦理數量
無數量限制
九、收費項目、標準及其依據 ?
不收費
十、辦理地址
貴港市港北區金港大道904號港北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11號綜合服務窗口
十一、咨詢、投訴電話 ???????
咨詢電話:0775—4565907
?投訴電話:0775—12345
附件:博物館年檢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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